法治热点|“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” 第一期 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落实企业责任

来源:大鱼游戏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15 05:59:15

4月25日~5月1日是我国第20个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,本次宣传周的主题为“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”,旨在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,普及职业健康知识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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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4月25日~5月1日是我国第20个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,本次宣传周的主题为“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”,旨在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,普及职业健康知识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,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。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个基本的职业病相关知识:

  职业病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

  4、必须是国家法律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(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,共132种)。

  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生产工作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和(或)存在的,对职业人群的健康、安全和作业能力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。主要包括:

  (1)化学因素:如有机溶剂类毒物;铅、汞、锰等金属毒物;矽尘、石棉尘、煤尘等生产性粉尘。

  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管理者,需要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,主要包括:

  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十六条第二款: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,应当

  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: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,

  。检测、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,定期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。

  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(含聘用合同,下同)时,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、职业病保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,并

  ,普及职业卫生知识,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操作规程,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。

  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: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,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

  的职业健康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。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。

  下一步,奉贤区将继续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,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,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,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,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奉贤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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